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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弱视戴眼镜方法弱视中最重要的为斜视性弱视。超过一半的弱视与斜视有关。从症状的角度看,斜视是视位异常,弱视是视力异常。两者之间的关系就像一辆马车的两个轮子,如果折光误差像车轴,它就会绑定到两个轮子上。弱视可形成斜视,斜视可导致弱视。弱视不仅与斜视、弱视有关,还与屈光参差、屈光参差引起的弱视有关。有屈光异常的人无法矫正,即增加照明或增强注视靶的对比度,往往无法改善视力。 戴眼镜的四种弱视类型: (1)伴有外斜视的弱视:远视≤+2.50D等学龄前儿童暂时不能配戴镜片,当最终矫正视力高于+2.50D时,最终矫正视力应减少不超过1≤3。如果屈光不正,则根据散瞳验光结果给予晶状体。 (2)无斜视弱视。根据验光结果,根据最佳矫正视力原理,根据屈光状态、视力、年龄,给出配镜处方,在听力的基础上,筛选视力最佳的镜片,远视选用高屈光度的镜片,近视眼选用低屈光基镜。 (3)伴有内斜视的弱视。第一次镜片应用足镜矫正,配戴后应定期检查视力,散瞳验光应每六个月至一年进行一次。在保持正视力和良好视力的情况下,可调内斜视可适当地减少球镜,通常为1D<1年,某些调节性内斜视或非调节性屈光不正应在再次验光时适当地减少远视,以避免出现调节性麻痹。 (4)伴有散光的弱视。原则上,不应根据实际结果增减。对于高度远视和近视散光,可酌情减少。眼镜的程度应根据屈光状态、斜视和矫正视力的变化而改变。 |